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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减税降费 简明问答】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葛贤良《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简明问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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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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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减税降费 简明问答】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葛贤良《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简明问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减税降费 简明问答】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葛贤良《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2-09-30 11:00 来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公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

二、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举例3:纳税人C按照30号公告规定,延缓缴纳了所属期为2021年10月的税费,并在2022年2月5日缴纳入库。对该部分税费,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三、《公告》规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也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四、《公告》规定的销售额是指什么?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解读单位:县税务局
         解读人:县税务局局长葛贤良
         电话:7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