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三公”经费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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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 ( 境 )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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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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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
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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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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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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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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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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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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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43万元, 下降81.89% 。其中:因公出国 (境 ) 费支 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本项经费去年今年均未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8万元,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该项支出暂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8万元,下降100% ,下降原因主要是该项支出暂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7.5%,下降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决算因新冠支出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外县单位业务指导、调研、交流、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郎溪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 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 2066 号 )、《郎溪县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 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