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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2-23 发布日期: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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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2-23
发布日期: 2022-12-23
关键词: 上级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15:17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127日,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512 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决定在我省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技工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强调要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引导、支持全省各地区,尤其是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继而带动全省技能领域实战水平的高质量提升。

起草《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主要依据有:

(一)《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4139号),附件:《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

(三)《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

(四)《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 8011-2016);

(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全省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础,打造典型示范、区域共享的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实训平台,加快推动提高全省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应急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02月,省应急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能源局等高危行业主管部门召开洽商会,研究讨论全省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政策落实的具体方案,重点包括实训基地建设工作。8-10月,省应急厅与省人社厅对省内部分高等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和资料收集,同时与上级部门多次沟通,积极学习其他省市优秀经验,经多轮修订完善后,省应急厅人事处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011月,省应急厅印发征求意见稿,向省、市各相关单位,培训及考试机构、技工院校等广泛征求意见。并于12月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修改稿展开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专家组修改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结合有关意见和建议,经修订,形成《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送审稿)》,送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司法厅备案。

(四)审议印发。202212月,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并分发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目标

2020年及2021年,各认定2家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同时以打造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为契机,在各市引导、鼓励技能实训基地培育建设,力争在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所有设区市均建立起高水平的特种作业实训基地,从而切实提高全省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包含申报对象、申报方式认定条件、申报程序、相关要求共5部分内容,2个附表。

(一)申报对象。阐述了省级实训基地的基本定义、作用功能及可申报对象,鼓励校企联合等多种合作形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确定了2020年度省级实训基地的认定数量和申报方式,确定了通用类、危化类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类三大类别培训项目的基地申报。

(三)认定条件。共八条,主要明确了申报主体、场地规模、设备配置、实训项目、人员配备、规范管理、经费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量化约束,明确了多条刚性条件,确保省级实训基地的高质量认定。

(四)申报程序。共四条,主要明确了自主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考评、公示确认等程序内容,鼓励优秀单位参评,确保申报单位的基本权益。

(五)相关要求。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实训基地的遴选的基本要求,监督程序,资金补助金额、申报(认定)日期等。在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的同时,明确了监管职责,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六)附件。2个,一是规范申报流程,拟制《安徽省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申报表》;二是拟制定《安徽省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申报佐证材料清单》,便于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为后续评审工作奠定基础。

六、创新举措

(一)鼓励联合申报。省级实训基地的申报单位范围广,包括有关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安全生产考试培训机构等,激发了各类单位的申报积极性;同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的形式建设省级实训基地,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申报单位的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为切实提升实际安全操作技能水平奠定基础。

(二)允许模拟设备实训。鉴于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等领域特种作业的独特性和危险性,允许以模拟设备进行实训,但要避免过度虚拟化。

(三)强化基地实用性。基地申报项目包括通用类、危化类、金属非金属矿山三大类,但具体子项目不拘泥于某一大类,可至少涵盖三大类中的 1 个类别,并包含 个以上具体操作项目。在具体申报中,子项目越多,得分越高,这样能较好的提高实训基地的综合性和实用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文件推送和解读力度,将相关政策准确送达到各市应急管理局、人社局,有关在皖企业,有关院校和机构,借助官网、微信、微博、媒体等宣传渠道,全面向社会推送。做好文件解读和问题解答工作,确保企业、高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及时了解文件并积极申报。

(二)做好正面激励。一方面强化政策扶持,在分配下达就业补助资金时对省级实训基地予以倾斜支持,并在开展大型活动时对认定的基地进行优先考虑;二是对有意申报的单位进行专家帮扶服务,解读政策的同时做好指导建设工作。

(三)强化监管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地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及申报审核工作,推优推强,同时加大对辖区包括培训机构在内的实训平台的监管力度,确保各类培训平台取得实效。同时用好考核杠杆,省厅将对各市培育实训基地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并适时通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解读人:方翔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1-62999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