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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县卫健委解读《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6 发布日期: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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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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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解读】县卫健委解读《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6
发布日期: 2022-12-06
【部门解读】县卫健委解读《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6 11:39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实现国家卫生县创建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宣城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初拟了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21日至7月31日,向有关县直部门和各镇征求意见,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形成了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发生的非典、手足口病、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等疫情的防控经验都充分说明,只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多管齐下,打好卫生防病的组合拳,才能从根本上预防疾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蔓延。同时,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有了较大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均期望寿命的提升,老年病和慢性病的发病比例也在逐年攀升,这些都使爱国卫生的工作内涵进一步丰富,任务进一步加重;此外,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群众的健康需求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爱国卫生工作方式方法面临着新情况、新挑战。为了适应新的需求,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方法,体制机制的跟进,提升持续发展的能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广大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需求。

此外,正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年版)》要求“具有立法权的地方需有本地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地方需要有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因此,制定本《办法》是为我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卫健委起草了《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并经委党工委会组织讨论,形成《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10日至9月10日,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在文件拟定过程中,我委充分征求县直各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讨论稿提交会议研究,于2022年11月24日通过常务会议。

    四、工作目标

爱国卫生运动,是关系到社会基层社区方方面面全体人民的大事。《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起草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社会综合卫生水平和公民健康水平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防病活动。郎溪县正以创建全国卫生县(镇)、省级卫生镇村为抓手,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等,出台《郎溪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讨论稿)》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为改善卫生环境,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开展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控烟以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共分为大章35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有5条内容总则部分包含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爱国卫生工作原则、经费保障、社会参与等内容。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共有5条内容。规定了全县各级爱卫会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以及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规定各单位均应设立爱国卫生管理组织,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制度与管理共有10条内容规定了各级政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全县实行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卫生规范;全面开展控烟工作。县爱卫会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各部门、相关单位要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各类公共场所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卫生设施,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管理机构要加强公共卫生规划和建设;各镇、街道办要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工作。

第四章是监督与检查,共有7条内容对爱国卫生督查指导内容、监督形式与渠道作了明确规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共6条内容。细化了爱国卫生工作奖励与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共有2条内容。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机构为郎溪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施行时间为公布之日起。

六、创新举措

郎溪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爱国卫生工作在全县各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逐步形成了以“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镇)、省级卫生镇和改水改厕,除害防病,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宣传普及卫生常识等,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办法》各项规定,积极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镇创建。


解读单位:县卫健委           

解读人:汪辉        

政策咨询电话:0563-702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