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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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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30P/202206-0006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66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日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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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66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日期: 2022-06-20
关键词: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20 10:20 来源: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倪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学校周边修建人行天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和《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1.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h,且同时在交叉口或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pcu/h;2.通过环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总量达18000人次/h,且同时进人环形交叉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2000辆/h时;3.行人横过市区封闭式道路或快速干道或机动车道宽度大于25m时,可每隔300~400m应设一座;4.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步行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的时间超过15min时。

对照上述规范和标准,并现场勘察,以郎溪中学为例,郎溪中学位于伍员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学校分别在伍员路及亭子山路设置出入口,供学生上放学使用,且现状两个出入口均设置人行过街斑马线;同时经过调查,郎溪中学现有学生3011人,教职工263人。另外,根据现场观测学校南门伍员路上的交通流量未达到1200pcu/h,交通总体服务水平较好,道路较为通畅。通过全县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调查,尚未出现宜建设人行天桥的情形。

今后,我县将结合城市改造,认真吸纳您的建议,逐步建设和完善县城区过街人行天桥等设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