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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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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211-00001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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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1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01 14:53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皖政办秘〔2018〕194 号)制定:
1.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
2.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前;
3.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案件过程中;
4.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
5.以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签署重大合同前;
6.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