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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84L/202212-00065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来源和特扶金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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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来源和特扶金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来源和特扶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12 09:08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来源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格确认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4号)文件执行;奖扶金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财教〔2014〕185号)文件执行。如奖扶金标准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2、“半边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格确认条件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文件执行;奖扶金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财教〔2014〕185号)文件执行。


二、特扶金标准

2018年,国家对伤残和死亡的特扶对象扶助金标准进行了提标,伤残家庭标准每人每月35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450元;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00元(2400元/年),二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即36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400元(4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