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梅渚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梅渚镇政府>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648/202210-0001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渚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梅渚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日期: 2022-10-09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648/202210-0001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渚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梅渚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日期: 2022-10-09
关于印发《梅渚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5:44 来源:梅渚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宣农质〔2022〕2号)、《关于开展第五批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宣农质〔202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工作,现将《梅渚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8月30日




梅渚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印发 

梅渚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

二、创建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可靠,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主要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生产记录管理、产地准出、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监管制度健全。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镇监管机构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服务有效。

4.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明显下降。

三、创建任务

(一)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机构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监管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建立健全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名录,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进入县级监管平台,上传生产信息。加强巡查检查和服务指导,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农兽药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档案管理、采收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自律性检测管理和不合格农产品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等制度规定。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名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县级监管平台,上传进销货信息。加强对辖区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情况的巡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购销台账、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管理。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监管。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风险监测年度工作方案,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按照抽样程序开展常态化抽检,范围覆盖全乡镇和主导农产品。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监测数据,上传安徽省农产品快速检测平台,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生态健康养殖。加强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和培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健全生产档案,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安全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数量稳步增长,全部纳入监管追溯平台管理。有效开展产地环境管理,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结果良好。

(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达到“有办公场所、有队伍、有规章制度、有档案管理、有快速检测室,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管理系统化、工作开展规范化”的要求,以食品安全“四员”为基础逐步健全村级服务站点,充分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配备必要的样品采集、证据保存等设施设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制定乡镇监管人员、村级协管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课时。


(七)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树立全程监管理念,推行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贮存运输和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及信息报告机制。强化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主体为依托,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或合格证试点工作,严把准出质量安全关口。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在诚信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