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精神,我院现对郎溪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配送等进行招标。医院固定床位约550张,年用氧量为150吨左右,现有三个5立方米的液氧储罐。采购量是基本参照,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额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B2022001
2、项目名称: 郎溪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配送
3、预算金额:24万元
4、最高限价:24 万元
5、采购需求: 郎溪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实行分批次供货。
二、投标要求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
一、本项目投标人可以为医用液氧生产厂家或医用液氧经销商。
二、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医用液氧生产厂家,需提供以下在有效期内的资质:
1、《营业执照》;
2、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
三、如投标人为医用液氧经销商,则除了提供其所代理医用液氧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证照之外,还需要提供其自身的如下资质:
1、《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
四、投标人自行配送投标产品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他单位配送的,除提供承运单位的上述证照外,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相应的红章方可有效。
(二)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质量、产地、规格、价格供货,所提供产品的标签、标识应与注册文件一致。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供货产品有效期必须大于产品有效期的四分之三。
3、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1及2所述,我院有权单方拒绝按招标量购进。
4、提供投标单位的质量保证书。
(三)供货周期及供货量
1、中标人自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成为我院中标供货商。
2、中标供货商自签订中标合同后,按我院要求供货24个月。
3、供货量按需供应。
4、供货商接到我院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最迟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因供货不及时造成工作影响,我院有权单方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
5、若中标商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供货商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我院主管部门,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
(四)售后服务
1、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原因出现异常情况,供货商应及时请厂家或专家到我院协助解决异常情况,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2、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供货商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3、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报价包括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4、切实履行供货合同并提供投标单位的履约保证书,未经医院批准严禁提供中标外产品,违者主管部门将不予入账。
(五)标书要求
投标书一式四份(一正三副),若有差别,以正本为准,并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封皮外写清:项目编号、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及联系号码。投标资料包括:1、报价一览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品牌、质保期、价格);2、资格证明文件;3、企业简介;4、售后服务及承诺;5、产品彩页(提供样品的可以不需彩页);6、用户业绩;7、近3年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奖励(证书复印件)。
(六)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投标前应现场或电话报名。
(七)评标标准:每吨报价最低价中标。
(八)中标结果在院网站公示,对未选中的企业不解释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九)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修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三、报名地点:郎溪县人民医院药学部。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19日,超过时间,报名无效。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9月19日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行政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爱国
电话:187922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