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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3822/202102-00006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检察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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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检察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8 10:49 来源:县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17.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3.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郎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的安排。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郎溪县县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92号)、《郎溪县县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96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1.28%,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单位业务指导、调研、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郎溪县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99号)、《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办〔2015〕70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较恒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较恒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本项经费去年今年均未安排,主要原因是车辆均未到报废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