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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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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76R/202207-00063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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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7:40 来源:毕桥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质量:620日,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40.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9.4微克/立方米)上升了3.6%;PM10平均浓度为69.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73.8微克/立方米)降低5.3%;优良天数比例为69.6%,较去年同期(81.3%)下降11.7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2022年1-5月份,全县2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1个省控断面(百车口)月均水质达标率为100%;2022年1至6月份,全县5个市控考核断面月均水质达标率为100%,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龙须湖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2017年度以来,我县“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有190个,共有4类。一是中央和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问题2个;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和反馈问题75个;三是省委环保督查信访件和反馈问题72个;四是省“大排查、大起底”发现问题41个。按照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验收销号的148个问题均顺利完成。2022年应完成整改验收销号21个,现已完成整改13个,完成率62%,完成验收销号5个,验收销号率24%;2022年以后应完成整改验收销号21个,正在按时序要求加快推进。另宣城市 2022 年一季度突出环境问题暗访片披露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问题2个,已按工作部署推进整改

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协同共治机制,实施并持续推进《郎溪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加强部门共治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以“五控”为抓手,大力推进《郎溪县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五大专项行动方案》,同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执法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同时组织第三方大气管控团队借助激光雷达实时扫描热点、走航监测手持终端等科技设备结合人工巡查,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管控工作,截至6月20日,通过激光雷达扫描和人工巡查,累计发现并上传管控APP污染事件362起,办结率80.9%,其中扬尘源189起,移动源(黑烟车)36起,餐饮油烟63起,散煤燃烧45起,秸秆及垃圾焚烧等9起,汽修企业20起。全面推进完成2021-2022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重点项目共2大类8个;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修订工作及时做好2个2022年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报送同时督促企业按照时限要求做好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上报等相关工作。督促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相关工作。

水污染防治:一是积极谋划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印发我县2022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各项水环境治理工作二是严守饮用水环境安全底线。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启动编制郎溪县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及郎溪县郎溪县县级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子门水库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招投标工作于2022年6月23日10时开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整治,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开展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强化环境监管,保障饮水生态环境安全,做好宣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严格工业水污染治理、完善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水环境环境整治等方面治理;开展国控断面周边水环境现状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扭转被动局面。四是持续加强丰水期各类污水管控工作。加强工业园区污水监管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开展重点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确保污水在有效收集管理后排放。五是持续开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按照《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继续实施县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以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共同发力,督促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环保职责六是做好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强化分析调度,重点关注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及“十四五”新增省控断面监测数据,实行重点断面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南漪湖流域、梅溧河流域水质跟踪监测工作,加快梅溧河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工作,确保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七是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督促往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申报,同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印发《郎溪县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并报送23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记录表;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及“两公一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召开郎溪县建华幼儿园迁址新建工程等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会;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配合市级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自行开展2022年度郎溪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对电镀园区16家企业、6家重点行业企业和2家经营单位开展了检查;完成我县102家产废单位、医疗单位及经营单位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和112家产废单位、医疗单位及经营单位2022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办理1家企业跨省接收危险废物和4家企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初审;组织企业参加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扎实推进2022年度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印发了《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扎实开展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严格环境执法,2022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起,罚款233.4365;截止目前共收到涉生态环境平台信访投诉85起(含重信重访件),已处理办结82件;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印发的《2022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及突出环境问题等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工作,2022年截止目前,我县共检查企业及点位49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20人次。严格执行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环境执法监管,2022年1-6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企业41家,完成抽查33家,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

认真做好环境管理服务。2022年至今,完成县招商引资4批次工业项目预审,共审批环评文件38登记表网上自主备案33个。配合市局审批项目环评8个,完成宣城得奇表面处理中心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批。做好排污许可工作,2022年至今,配合市局完成8家(含延续、变更)企业发证。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成果仍不稳固。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40.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9.4微克/立方米)上升了3.6%;优良天数比例为69.6%,较去年同期(81.3%)下降11.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同比和优良天数比率同比分别呈现“不降反升”和“不升反降”,大气环境质量下降相对明显;3月22日,市大气办《关于征求2022年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函》初步确定我县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值80.3%,经测算,我县需要在剩余的194天(6月21至12月31日)中至少争取到174天优良天数,即优良天数比率需要达到89.7%,通过参照对比2021年同期数据(83.9%),完成年度优良天数比率目标任务难度较大。二是部门协同共治力度不平衡。“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对精细化管控提出新的要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和压力更大,但县城区部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仍存在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城区禁燃区内散煤复燃等情况时有发生;农用车、柴油三轮车等高排放车辆进城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和物料等现象普遍存在;部分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集气罩长期不清洗等现象仍存在。三是大气减排压力越来越大。“十三五”期间,我县完成了大气减排任务,但“十四五”期间需要在原有排放量基础上进一步减排,可继续发掘的减排项目已为数不多,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首次作为减排指标纳入考核,削减任务非常严峻。

(二)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推进滞后。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进展缓慢,纳入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的郎溪县鑫宇再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郎溪县鸿盛化工有限公司2个地块仍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较高,项目建设资金压力较大,运维成本高,任务推进难度大。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仍需稳定。一是部分考核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老郎川河、长溪河流域考核断面出现月度水质超标情况,且老郎川河上游来水氨氮一直居高不下。梅溧河国控监测断面上游溧阳市社渚镇部分畜禽养殖、生活污水和农业养殖退水直接排入梅溧河,跨区域的协调沟通难度较大,污染源的排放强度我县不可掌控,水质提升改善难度巨大且有限。二是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稳。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管网不配套、管理维护不善等原因造成设施不能正常出水,设施运行管理未建立长效机制,污水处理设施也无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维护,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整改任务依然繁重。各类交办问题中仍有8个应于今年完成需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整改的汉生矿业问题,经信局牵头的违规铸造产能问题,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农药减量化弄虚作假问题均为6月底前应完成验收销号,积极主动对接确保顺利验收通过二是部分点位属于省、市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扬子鳄保护区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矿山整治方面,虽然郎溪方面工作已经完成,但因需要全市甚至全省统一验收销号,所以短时间内销号难,造成我县验收销号率上不去。三是整改调度机制有待加强,坚持每周调度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质量不高。

)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生态环境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企业(场所)仍然存在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低、制度执行不彻底、措施和投入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不规范等。二是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所抬头受利益驱动,个别人员铤而走险利用城乡结合部、园区厂中厂等区域经营小作坊“散乱污”,问题隐患更加隐蔽,打击处理的难度大。

(六)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比较突出。与当前生态环境监管任务相比,环境执法在编在岗人员较少,特别是受追责压力大、工作强度大等因素影响,执法队伍人员流动性大,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严重影响环境监管质量。

四、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心聚焦到全面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上,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我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深入落实“管行业管环保、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要求,强力推进《郎溪县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五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切实管牢企业、管住工地、管实散煤、管好餐饮、管严车辆,确保“五控”措施落地见效。三是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围绕“五控”措施,组织第三方大气管控团队,借助激光雷达实时扫描热点、走航监测等科技设备以及人工巡查,推动本地污染源常态化管控,推动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确保国、省、市控断面达标严格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郎溪县2022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持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龙须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编制工作和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梅溧河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工作的完善,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质稳定达标的突出问题,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十四五”水质目标。四是加强国省控重点断面水质巡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各类水质污染事件发生。五是继续做好地表水生态补偿工作。

持续打好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及“两公一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按照要求,持续推进2022年度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统筹推进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四)坚决完成突出生态环境整改目标任务。一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起底工作。整改责任单位要常态化开展2017 年以来已完成验收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特别是对同一个点位及其可视范围内环境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要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同类问题不再出现。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落实整改推进情况周调度、月通报、月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一个问题、一套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三是继续狠抓问题整改。继续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做好工作提示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全力加快整改进度,明确整改进度要求,做到以过程管控确保如期整改,避免“掐点”上报验收销号申请。

(五)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扩大“环企精准云普法”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云普法平台自主学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信用惩戒等内容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环境监督长制“长治”作用,继续深入排查“散乱污”企业和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持严管严治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的同时助力建设让企业“放心”、“舒心”的营商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等,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和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违法违规企业,形成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到位;要规范和创新检查方式方法,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多部门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人防+技防”相结合等方式,让环境问题无所遁形。

(七)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能力。强化实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交叉执法交流”“执法大练兵等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做好基层执法保障,让基层的监管执法力量真正强起来。

(八)持续做好环境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项目预审审批、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服务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好苏皖合作区、一地六县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