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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黄开志解读《郎溪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6 发布日期: 2022-05-16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黄开志解读《郎溪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6 15:46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16日,宣城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旌德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12月17日,经郎溪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县政府办向市监局转发了该文件,要求“市监局会同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送审后,印发实施,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考虑和制定意义

制定该办法,以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郎溪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24日,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奖励办法起草小组,召开专题讨论会,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标准计量、食品安全、药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6个股室共同参与起草拟定。

2022年1至2月期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郎溪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送审稿)》开展评估论证,参与评估论证的人员包括本局法制机构人员,聘请的法律顾问,9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局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标准计量、食品安全、药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6个股室负责人,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等。评估人员一致认为该送审稿合乎相关法律规范、具备出台实施价值。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包括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征求意见,向有关县直部门沟通征求意见,向各镇征求意见等等。各被征求意见方均表示同意该送审稿的有关内容,支持该办法通过实施。

2022年2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3月17日,县市场监管局将《郎溪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送审稿)》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2年4月28日,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该办法;5月10日,县政府办予以印发。

四、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五、主要任务

(1)支持标准化建设。(2)支持放心消费示范建设。(3)支持质量品牌升级。(4)支持知识产权发展。(5)支持消费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

六、创新举措

《奖励办法》中,对“皖美品牌”“食安安徽”“十大皖药”“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的企业、园区、个体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发挥了政府引导激励作用,推动市场主体提高自身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健康快速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专项奖励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质量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发展,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品牌升级、质量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与运用,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研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各类表彰奖励。

八、下一步工作

1.积极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开展宣传,提高《奖励办法》的知晓度和透明度,鼓励个人和企业申报。

2.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奖励办法》的落地生效,对申报的各项补贴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虚假信息套取补贴奖励资金。 

 

 九、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 黄开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702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