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飞鲤镇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积极探索实施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飞鲤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联系方式:0563-7820000。
三、反馈建议的途径:可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反馈意见及建议。
飞鲤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提升
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飞鲤镇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积极探索实施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飞鲤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抢抓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发展新机遇,按照全县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重点,着力解决我镇集体经济组织薄弱,发展缓慢,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困难等问题,用足内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广借外力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有效提高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涉农专项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实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 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和乡村振兴主要内容来抓,实行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镇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势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坚持村为主体。村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与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各地经济基础、区位特征、资源优势等条件,选准项目、精准施策,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发展的有效方式,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坚持增收节支。注重统筹资源、抱团发展,集中经营,提高项目运行效率,着力增强“造血”功能,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和“薄弱村”增收长效机制。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监委会作用,深化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提升增收节支效能。
——坚持强村富民。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政策、资金、人员等要素安排,把村级集体经济增效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将资源和生产方式进行再分配、再组织,实现强村与富民的有机统一。
三、发展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发展途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所有村达到有集体经营项目、有承接主体、有保底收益的“三有”目标。分类建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加大对入库项目的支持力度,到村的支农政策、项目、资金,重点向入库项目倾斜。巩固和健全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同时重点推进一批年经营性收入10-30万、30-50万元的村。所有村实施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典型模式。全面巩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全镇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逐步增加。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2022年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强村2个,30万元以上村1个,20万元以上村2个。实施镇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提升行动,力争5年内所有村都成为强村,至少有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百万元。
四、发展思路
(一)资源开发。资源开发是指对未承包到户的耕地、 林林、园地、水面和“四荒地”等集体资源,由村集体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产权交易等方式开发。对资源性资产较多的村,利用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土地复垦等项目,将资源变闲置为利用,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项目。
(二)资产盘活。资产盘活是指利用集体闲置的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突出特色自主,发展产业。镇政府附近的村和旅游项目村,要充分盘活村级集体闲置的各类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经营条件的村,可选准主业、突出特色自主经营,或由村内有实力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经济能人和企业、合作社租赁托管经营,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道路清障、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保洁处理、文化娱乐、房产物业等资产,农村人居环境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具体管护。
(三)产业带动。产业带动是指村集体根据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布局,确定适宜本村发展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村多品”产业格局,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围绕粮油、畜禽、苗木、茶叶、蓝莓等主导产业和花卉苗木、中药材、蔬果、粮食加工、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农业。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产与企业合作兴办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经营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四)服务创收。服务创收是指村集体领办创办农业服务队、服务公司等服务实体,或与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承担政府履行的社会养老等服务和水利设施、农贸市场等管护业务。鼓励村集体作为投资主体,为农村一、二产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性服务,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综合性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组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省道沿线的村通过广告位租赁等形式获取稳定收入。
(五)物业租赁。物业租赁是指村集体以房屋租赁或开发集体建设性用地兴建仓储物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镇街道周边和旅游发展快速的村,盘活集体闲置门面商铺,仓库物业,或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所有权等方式建设集体物业,开展物业服务、仓储服务等。支持各村利用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和留用地,采取所有权归村集体、一定年限经营权归承建单位、村集体收取租金等方式建设集体物业。鼓励有条件的村在城镇规划区等区位优势明显地区,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形式,新建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物业。对地理位置偏远或受规划限制、资源匮乏、就地发展困难的村,可探索通过行政划拨、政府购买等方式在规划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通过物业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六)乡村旅游。乡村旅游是指村集体充分利用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景观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湖滨、黄香等旅游资源丰富的村,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拓展农林多种功能,开发农家乐、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生态体验、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项目,或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乡村旅游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拓展配套业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村民联动。村集体与农户联合,流转农户承包的土地、水面、山林等,建立生产基地,联合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合作,依托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利用政府帮扶资金、集体闲置房屋等,挖掘当地民间传统工艺,联合创办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艺、特色食品、创意设计等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按约定联合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八)股份合作。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由各村以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闲置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械、农业基础设施和村集体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入股或者参股农民合作社、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支持各村、村民之间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的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2年1月-2022年4月)。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制定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实施。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4月-2026年10月)。全面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村申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从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分类型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强化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调度。
按照“选择一批好的村先做起来”的原则,每年重点推进一批年经营性收入20-50万元的村,采用项目扶持,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项目村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科学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镇领导组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召开推进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着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2027年1月)。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总结,树立示范典型,提炼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在市、县具有一定影响的不同类型、具有特色的示范村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抓好档案收集整理,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镇主导推动、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直相关部门和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各村要落实直接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强化资金支持。采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资金扶持。镇财政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资金变股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政府帮扶资金,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探索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集体经济。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从2022年开始,镇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每年从产业项目库中择取一定数量的项目经领导小组论证确定后按照镇村资金投入1∶1的比例给予扶持。
(三)强化政策扶持。采取镇领导联系、部门结对、镇干部驻村三级帮扶机制,进行立体式帮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社会人才投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包村领导、干部、镇直有关单位要深入实施包片指导和包村联户工作,将结对村所急需的惠农政策传达到村、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到村、企业管理经验培训到村,不同形式地促进村集体或所领办的企业、合作组织壮大发展。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用地项目。
(四)强化运行监管。确保资产规范管理。按照项目可行、程序到位、建设规范、效益明显的原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效益评估及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建立财政扶持村级固定资产备案制度,由镇统一管理,村集体不得随意处置。
(五)强化考核督查。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每半年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与扶持政策资金挂钩制度,对重视程度高、发展效果好的村,在政策扶持和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工作成效显著、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七、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方案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