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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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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7728178545/202205-0002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凌笪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凌笪镇总体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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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凌笪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凌笪镇总体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凌笪镇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5-31 10:30 来源:凌笪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事件紧急救助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凌笪地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是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我镇

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三)事件分类分级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防敌空袭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阻扰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塌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等。

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5、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四)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镇政府组织应对,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域的,或超出镇政府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以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报请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逐级上报,请求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

二、应急组织体系

凌笪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史铁军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胡朝明担任,成员由应急办、人武部、党政办、民政所、财政所、国土所、文广站、派出所、司法所、农综站、城建办、供电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实施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凌笪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研究作出全镇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启动、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措施办法,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村并动员有关群众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会同有关站所、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二)镇应急办主要职责:

镇应急办是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在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完善镇应急预案;落实办理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和批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应急办、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承担镇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等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各村主要职责:

各村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各村应急预案;做好隐患(危险)源(点)排查和预警信息发布;坚决执行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准确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各部门主要职责:

各部门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情况核实和相关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工作(包括向镇应急指挥部上报和向县级有关部门对口上报)。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的观念,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

2、预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部门基本情况)数据库,坚持平常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加强监测预警,防患于未然。

3、预警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应及时向镇应急办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应急办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按值班领导的指令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并上报。

各村、各部门上报的内容包括: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突发事件、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种类、危害程度、目前状况、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支援的物资或人员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各村(社区)、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并以灾害、灾难、突发事件发生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并报镇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紧急情况可先发布后报批)。在确认可能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应急准备

1、物资准备

按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镇应急部门建立动态的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应急局保持联系,确保相关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2、应急队伍准备

镇人武部组建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平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确保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三)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

统筹各村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实现全覆盖,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第一时间统计报告等职责。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

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

2、先期处置

事发区域管理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救护,加强个体防护;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因本单位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同时将现场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镇应急办。

3、指挥协调

应急办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送事件信息镇应急指挥部接到相关信息后,即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启动相关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地有关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现场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办。

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可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善后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宣传、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突发事件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善后处理: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群众生活状况,制定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事件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4、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后,由镇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严重、特别严重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县应急办决定。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包括做好现场清理处理和污染物收集,灾民安置,恢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表彰奖励、抚恤,紧急征用物资、劳力的清算、补偿。

(二)社会救助

向上争取、及时下拨救灾救济资金、物资,接收社会捐赠并及时全部发放给受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恢复心理健康。

(三)保险

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各类保险,协助群众和保险企业做好灾情调查和理赔工作。

(四)调查与总结

根据灾害、事件类别,由相关单位、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或协助上级开展相关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经验教训总结,提出责任处理、表彰奖励意见,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办。

(五)恢复重建。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专项处置方案的要求,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镇应急办负责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所有通信装备、器材、物资正常使用。一旦本地或长途通信干线中断,由应急保障队伍积极组织对通信故障区域的通信恢复和故障通信设施的抢修。

(二)应急队伍保障

充分发挥群众、党员和民兵等在应急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积极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落实应急队伍人员。镇人武部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各村(社区)要确保本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在应急命令发布后,能在规定的时间调出指令数量的应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集结。

交通运输保障

对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征用社会车辆参与应急处置,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持。

(四)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紧急调用、征用其它部门、单位或社会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持。

(五)医疗卫生保障

由卫生院制定卫生防疫方案,组织好药品、药剂、器材的调运,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菌工作,确保无疫病发生。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牵头,及时组织疏散、搜救群众,加强险区、灾区现场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维护,以及重要场所、物资、重点人群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物资保障

财政分局牵头,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采购,并加强管理,防止被盗、挪用、失效、遗失,如有遗失和损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快速采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及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各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如:车辆、楼梯、消防器材、临时包扎所需药品等)必须齐全有效,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八)经费保障

镇政府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由财政分局负责安排年度预算,用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日常工作的运作、演练,恢复重建等方面。

(九)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灾害、事件情况,做好一定范围或灾区社会动员工作。在启动相关预案时,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做好疏散、转移、安置等工作。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临时集中避难场所为凌笪中学、岗南敬老院,应设立领导机构,负责避难场所内部治安秩序、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应急供水、电、通讯等生活设施的管理。

(十一)法制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执法监督,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保护灾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提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作为公众宣传教育的内容。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

各村委会应对辖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服务,做好应急知识、紧急避险避难措施、自救自助技术的普及工作。

各学校要组织制定应急教育计划,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并列为必修课。 

(二)培训

开展干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防灾救灾减灾的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演练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学习应急救援知识,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适时开展综合演练,做好各种准备工作。镇政府的应急演练由镇应急办负责制定方案,各有关部门配合,由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与审批

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办组织编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相关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请镇政府批准,以镇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抄送县相关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实施,抄送县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基层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报送备案。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审批程序由制订单位确定。

(二)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各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应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各村、各部门按照应急管理和处置职责,组织制订应急预案,报镇应急办备案。

本预案由镇应急办制订并负责解释,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凌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