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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30P/202403-00012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郎溪县住建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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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郎溪县住建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郎溪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5:1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指导并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县防洪。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执行。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政策的执行,拟订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的建议。

(十一)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县城建设档案。

(十二)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设稽查工作。

(十四)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五)落实国家、省新增的相关职能。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光辉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84号

邮编:242199

联系邮箱:2530447859@qq.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563-702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