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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5429/202112-0004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二轮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11 发布日期: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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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二轮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11
发布日期: 2021-12-11
关于印发《郎溪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二轮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1 10:42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公发〔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郎溪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二轮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郎溪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郎溪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二轮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全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二轮集中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 工作目标

通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营造全民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的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1130日

四、宣传对象及内容

1、宣传对象: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宣传内容:宣传工作重点为网上贷款、网上投资或博彩、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等高发、多发电诈类案件的防范知识。

五、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集中宣传活动由县联席办组织部署,县公安局具体推进,对各单位防范宣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根据分工负责组织落实。

1、县联席办:负责组织部署,通报工作进展及各乡镇发案情况,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县委政法委: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核,提升相关考核分值。

3、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组织协调好本地电视媒体、纸媒、新兴媒体、电影院、公共屏幕等免费播放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公益宣传片;组织本地网络公司开展宣传,要求在公司网站上有醒目的反电诈宣传内容。

4、县公安局:强化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研究,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发案形势、作案手段及典型案例;组织协调好各单位开展好防范宣传教育,向成员单位推送反电诈宣传知识,集中警力对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侦破,挽回群众损失。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防范宣传工作并对宣传员进行业务培训。

5、县检察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认真研究,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其关联犯罪活动。

6、县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其关联犯罪从重从快判决处理,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7、县教体局:负责组织针对全县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学生开展宣传;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家长会等活动对学生家长开展宣传;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家长”预警落实机制,每月至少向师生、家长推送 1 次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预警信息;督促学校在开学初、假期前面向师生、家长开展集中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讲活动,利用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

8、县司法局: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纳入普法教育,通过相关渠道每月组织一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组织发动社区矫正人员参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并建立长效宣传机制。

9、县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培训,重点针对冒充企业主QQ、微信诈骗案件进行防范,依托或构建财务人员微信群开展宣传,每月不少于2次。每季度将全县单位财会人员更新数据提供给县公安局,服务于精准反诈宣传。

10、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各物业公司在居民小区宣传栏、楼栋各单元楼道口及电梯间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在建工地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全覆盖;组织居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利用业主微信群开展宣传,每月不少于2次。

1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针对全县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防范宣传;发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其周边的人群开展辐射宣传;负责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域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有反诈防诈内容呈现。

12、县科技经信局:负责全县通信、网络运营商规范实名销售电话卡,上网卡,网络销售电话卡。

13、县文旅局:负责在全县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场所,放置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

14、县民政局:负责对办理婚姻登记人员开展反电诈宣传;每季度要将离异人员数据(留存联系电话)提供给县公安局,服务于精准反诈宣传。

15、县税务局:对企业法人、财务人员进行宣传,要求企业落实财务规范,完善财务支付规定。提醒他们避免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讯软件指令进行财务结算行为。每季度将全县企业法人、财务人员更新数据提供给县公安局,服务于精准反诈宣传。

16、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自媒体网络、报纸、论坛等宣传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协调有线电视管理单位对全县所有电视用户每天滚动播放反诈防诈字幕。

17、县人行:督促全县各商业银行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有反诈防诈内容呈现。

18、县三大电信运营商: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职能优势,针对各自用户发送公益防范手机短信,每周不少于1条;接到县公安局预警信息后,及时针对各自用户发送公益预警手机短信;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有反诈防诈内容呈现。

19、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所在辖区的村、小区、企业、沿街店面等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发放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资料;组织网格员进行每个月两次的面对面宣传活动,活动要记录台账(时间、地点、受众人数、照片等),做到抬头有横幅,小区有喇叭,田间有广播,手机有短信,微有视频,公园广场有宣传队。

六、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遏制电案件高发势头。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追感,以超常的精神状态、超常的决心意志、超常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防诈集中宣传各项工作,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压降电诈案件发案和经济损失。各单位要加强对村(居)民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等载体及时转发公安机关发布的“防诈”、“反诈”典型案例、防诈知识,拓展群众获取宣传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要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反电诈宣传,在本单位微信工作群转发反电诈宣传知识,动员职工在家庭微信群及时转发,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确保本单位零发案。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面对面普及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最大限提升防诈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营造浓厚的防宣传氛,尽快提升广大群众识诈防诈,特别是对网上贷款、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网络投资或博彩四类高发性电诈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快速有效压降电诈发案和经济损失。

3、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压案降损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在宣传工作中既要注重数量,也要注重质量,要面对面讲解电诈犯罪方式,要填写宣传回执单,尽尽责。

县联席办要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