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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109-00197
组配分类: 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文号: 郎政秘〔2021〕64号
生成日期: 2021-09-21 发布日期: 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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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文号: 郎政秘〔2021〕64号
生成日期: 2021-09-21
发布日期: 2021-09-21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1 08:19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根据《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有关标准,决定将十字镇王氏老宅、李村香山古建筑,姚村镇陈梅村古桥、大林组古桥等11处建筑列为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保护宣传,有关属地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镇域内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2021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