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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109-00191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3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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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3
发布日期: 2021-09-23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17:07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本县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规范本县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我县于20201125日发布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根据要求现对该《意见》实施情况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见》实施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审核。一是对保障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二是完善了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明确了资格准入退出条件,加强公租房资格年审工作。三是推进保障房系统建设,优化审批流程、方便群体受理。

  (二)规范公租房管理。通过向社会购买公租房运营服务,加强公租房日常巡查,安装智能化门锁(已在实施),补贴承租户物业费,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了住房保障家庭的居住满意度,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紧抓落实,实现住有所居。《意见》在原有低保家庭基础上明确将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通过审核的保障家庭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阳光操作。2021年完成公租房实物配租48户,打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31户,金额67万元。切实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社区)未设立专门的住房保障受理点,住房保障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大部分还兼有其他工作,影响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和工作质量。

(二)群众认知度不高,宣传力度较小。群众对我县住房保障政策不够了解,各乡镇(社区)制定的实施意见宣传力度不足,导致群众对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核准流程以及保障方式存在较多疑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自《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施行以来,我县在住房保障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在各乡镇和社区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协调和努力下,住房保障工作正在稳妥推进中。

我县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下一步打算和建议为:

  (一)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配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加大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力度及货币化保障力度。

(三)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信息系统功能和智能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