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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112-00114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实施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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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实施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实施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08:54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实施后,按照“谁起草实施、谁提出评估意见”的原则,郎溪县司法局采用实地调研、座谈讨论、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合法公正、客观公开、及时高效的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依据合法

文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宣城市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文件制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形式规范。

二、制定程序合规

20203月,县司法局起草《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草案)》。202048日,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组织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草案》进行座谈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2020413日,县司法局同时将《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所有县直单位、乡镇政府和市司法局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期限为15日;417日,面向8位县政府法律顾问征求修改意见,并进行合法性论证。202056日,县司法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征求期限为10日。2020529日,县司法局将《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讨论稿)》提请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文件制定主体适格,权限运用适当,程序符合规定。

三、实施后作用积极

    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动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为全县各部门各镇政府依法有序购买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推动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法律服务经费保障,调动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各部门和各镇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可以把部分法律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力量承担,由法律外脑站在更加客观中立立场上为行政决策、行政立法等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文件实施后,郎溪县政府2021年聘请了9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研讨、论证等事务20多件次,累计采购金额19余万元,节约采购成本20余万元。

    四、存在问题

    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五、评估意见

   加大《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为县政府、县直部门和镇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