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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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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110-00040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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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8
关于印发《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16:0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和 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安徽省财政厅拨付郎溪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47万元(皖财农〔2021〕903号),用于支持秋粮促早熟保丰收、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设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1〕920号)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根据全县受灾情况,结合全县晚熟水稻生产实际,促早熟按照突出重点区域及经营主体的原则,在全县再生稻及烟后稻种植区域实施;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结合受灾在全县实施。 

      二、实施内容及标准 

      1.秋粮促早熟保丰收。重点为增强晚熟水稻(再生稻、烟后稻)对寒露风、阶段性低温抗性,对生长后期喷施磷酸二氢钾、叶面肥等给予补助。安排资金36万元,按照资金总量、核定的面积测算亩补贴标准。

       2.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重点对受灾区域实施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补助。安排资金10万元,每亩补助不超过10元。以县核定的补助面积补助到实施主体手中。 

      3.宣传及指导服务。开展秋粮促早熟保丰收、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宣传、指导服务等,安排资金1万元。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方法

      1.补助发放方式。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采取资金直接补助方式。 

      2.确保发放到户。各实施主体作业完成后,镇汇总审核,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施主体。

      3.指导服务到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有关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根据水稻生长实际,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重点宣传后期增施磷酸二氢钾、叶面肥等增产效果,指导农民结合稻飞虱、稻瘟病和稻曲病等病虫害实施统防防治,将叶面肥和杀虫剂、杀菌剂配合施用,在不增加用工量的情况下,提高实施效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会议、短信、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全面、迅速、准确的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秋粮生产的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2.入户指导服务。结合科技入户工作,组织县镇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到田间地头,积极开展分类指导。 

      3.加强资金管理。县镇农业、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同时,准确掌握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