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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462M/202110-0001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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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4 17:13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为规范我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提高小型水库管理水平,保障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六稳”“六保”涉水任务,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方针,奋力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各项工作新跨越,我局起草了《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是指对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经常及时的检查、检测、保养、防护和岁修,重点做好对大坝、溢洪道及放水涵的巡查和管护工作,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保证水库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长期以来,小型水库一直存在着“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以后,存在不够重视工程管理维护的情况,长效管理机制、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因此,为了保障水库的安全,促进水库总体效益的发挥,就需要更加注重水库维修养护工作。

  《方案》是我县首次针对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制定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水利工程管理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管理办法对维修养护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具体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有助于解决当前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助于我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有序、高效、持续发展。

  二、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务院体改办二OO二年九月三日)。“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在对水管单位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基础上,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以后逐步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的资质标准;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各地应切实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成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搞活经营权,并服从防汛指挥调度、非常情况下的水资源调度。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等方式管理的,要签订有效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范围,以及相应的奖补政策、违约责任等。”

  (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23号)。“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含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水管单位)负责所属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保证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水管单位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销号和信息建档等工作。”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十一个方面,分别对基本概况、管理主体、资金筹措及使用范围、计划、进度、实施、程序、质量、验收、报账、运行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四、主要任务

郎溪县2021年度共筹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等可用资金共180.7万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创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列入2021年度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计划的水库为凌笪镇的翻身塘水库、胜利水库、独山水库,十字镇的骆村水库,新发镇的杨村水库以及梅渚镇的梅丰水库等。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对象是具有公益性的小型水库。使用范围为水库大坝、输放水设施、溢洪道及消能防冲工程、售理房及水情测报等附属设 施维修,日常运行管理与看护、管理维护、白蚁防治、管理信 息系统维护等,不包括水库安全鉴定、降等报废论证、除险加固以及其他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资金不得用于征地 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

五、创新举措

分解落实维修养护任务。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文件通知,下达郎溪县2021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78.7万元。县水利局出台《方案》,严格按照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分解至各有关乡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 规范建设程序,切实加强与发改、水利、财政、乡村振兴、民生等部门协作,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小型水库管理工作。

(二)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县水利工作要求,强化工程 质量管理、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明确建设安全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搞好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级政 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郎溪县2021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78.7万元,现已全部到位。目前正按照《方案》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