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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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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796400746W/202107-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机制的通知 文号: 郎农工办〔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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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96400746W/202107-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机制的通知
文号: 郎农工办〔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7-29
关键词: 致贫,负责,提供,人口,脱贫,边缘,名单,情况,返贫,贫户,筛查,农户,信息,帮扶,户名,监测,新增,患有,残疾人,加强,部门文件
关于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09:24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完善部门筛查预警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县直有关单位依据本行业系统数据,与全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进行筛查比对,并于每月10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反馈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清单。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各镇开展针对性排查,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责任分工

1.县卫健委:负责提供县内医院就诊的患有重大疾病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负责提供在县内医院透析人员名单和医疗费支出情况;负责提供患有精神类疾病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名单。

2.县医保局:负责提供新增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负责提供新增的办理慢性病证名单;负责提供当年度截至上月底累计支出过高的农户人口信息,其中脱贫人口医疗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边缘易致贫人口医疗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一般农户医疗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

3.县教体局:负责提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6-15周岁儿童失学辍学信息;负责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送教上门”落实情况。

4.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危房改造计划施工进展情况;负责提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B类住房动态监测情况。

5.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小型集中饮水工程水质监测情况;负责提供其他影响饮水安全的相关情况。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未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整户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名单;负责提供新增的非脱贫人口、非边缘易致贫人口享受低保名单;负责提供非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五保老人名单。

7.县残联:负责提供重度残疾人名单;负责提供新增的办理残疾人证名单;负责提供患有精神类疾病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办理精神类残疾人证、发放精神类残疾人药费补助情况。

8.县人社局:负责提供领取失业保险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名单;负责提供去年外出务工但今年未务工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名单;负责提供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经营情况以及带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情况;负责提供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人员变动及工资发放情况。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但奖补金额明显降低的脱贫户名单;负责提供去年有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但今年没有申报奖补项目的脱贫户名单。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注销营业执照、停止营业等情况名单。

11.县应急局:负责提供因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农户名单;负责提供因自然灾害受损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单。

12.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因交通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农户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预警信息筛查方案,加强行业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线索日常排查,每月定期反馈县乡村振兴局,同时反馈给各镇。

2.加强系统建设。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筛查预警能力,切实提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科学性、完整性。

3.严格保密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数据传输中的信息安全,严防相关信息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