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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城乡低保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保障标准】郎溪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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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保障标准】郎溪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13
【保障标准】郎溪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1-09-13 15:01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40元/月·人提高至670元/月·人。

1.城市低保补差标准分别为:一档标准为605元/月﹒人,二档标准为565元/月﹒人,三档标准为495元/月﹒人,四档标准为465元/月﹒人A类增发182元/月﹒人,B类增发123元/月﹒人

2.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为:一档标准为530/月﹒人,二档标准为480元/月﹒人,三档标准为380元/月﹒人,四档标准为340元/月﹒人;A类增发分别为159元、144元,B类增发分别为106元、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