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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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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96400746W/202109-00001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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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9 08:31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622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就文件中主要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实施意见》5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强调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第二部分明确了监测对象和范围。在监测对象上,明确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作为对象。此外,为突出工作重点,还增加了重点监测的内容,就是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在监测中,要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安徽省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6000元(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为监测范围,在全省104个县(市、区)及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确定监测对象规模。我省之前的监测范围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2020年国家脱贫标准约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按此标准的1.5倍计算就在6000元左右。综合我省的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等因素,文件要求根据各市经济发展状况和2020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分片确定监测范围。但要注意的是,监测标准只是确定监测对象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唯一标准,更不是重新划定新的贫困线。第二部分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防止规模性返贫因为各地区域发展、地域条件、农村人口规模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文件并没有从返贫人口规模或返贫人口占比等方面界定规模性返贫、给出统一的量化标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沿淮行蓄洪区安全,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断链、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好五防机制,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

第三部分对监测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说明。细化完善监测方式,要求“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开展集中排查、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等手段,解决“农户不知道不会报”“干部走不到找不全”“部门参与少预警难”等问题。此外,文件提出了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的要求。监测的程序是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通过书面形式以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评议后,由村两委进行核实和评议并确定初选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同时提交县级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两委上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汇总本辖区内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县级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备案公告后,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此外,文件还明确了风险消除的必要条件,并根据风险消除的稳定程度,提出对监测对象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并要求各地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对所有监测对象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

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帮扶措施。在政策支持方面,明确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严重户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所有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行业政策。在精准施策方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对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加强分类管理,落实好各类民生普惠性政策,并根据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在健全帮扶机制方面,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不脱钩,因工作调动、退休、患病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调整到位;对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安排帮扶联系人。在社会帮扶方面,继续发挥各级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千企兴千村”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第五部分是关于强化组织保障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地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要求完善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实时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在严格考核评估方面,明确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不重复建设,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防止层层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