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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00R/202109-00023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郎审建报〔2020〕51号郎溪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2020年跟踪审计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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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郎审建报〔2020〕51号郎溪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2020年跟踪审计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09-08
郎审建报〔2020〕51号郎溪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2020年跟踪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09:59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和《郎溪县审计局对郎溪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郎审通〔2020〕21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3日,对2019年度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项目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资金来源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等情况。郎溪县水利局及有关单位对提供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郎溪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项目概况

2016年汛期,我省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损毁。省政府为此出台《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皖政办秘〔2016〕175号),集中实施全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省水利厅印发了《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皖水规计〔2017〕124号),清单明确郎溪县共安排五大类治理项目10个,总投资38605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已安排实施五大类10个治理项目,控制投资合计3.65亿元。实施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分别占总任务量的100%和100%。其中,中小河流治理项目7个,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个。

截至2020年6月底,省发改、水利部门共下达项目投资计划3860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5662.57万元,占下达投资计划的92.38%(详见下表)。有关单位财务账面反映,截至2020年6月底,已完工程投资30445.90万元,占已到位资金的85.37%。

年度

投资计划(亿元)

实际到位资金(亿元)                      

资金到位率(%)

中央

省级

市县

合计

中央

省级

市县

合计

2016年

0

0

0

0

0

0.1672

0.0020

0.1692

169.20%

2017年

0.1564

0.3690

0.5611

1.0865

0.1564

0.2018

0.3582

0.7164

65.94%

2018年

0.2596

0.5060

1.1913

1.9569

0.2596

0.5060

1.1091

1.8747

95.80%

2019年

0.2816

0.1048

0.1566

0.5430

0.3574

0.1048

0.2437

0.7059

130%

2020年

0.2741

0

0

0.2741

0.1000

0

0

0.1000

36.48%

合计

0.9717

0.9798

1.9090

3.8605

0.8734

0.9798

1.7130

3.5662

92.38%

(二)审计评价

一是高度重视,推进工作落实。从审计情况看,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水利建设工作,为扎实做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办公会和县长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水利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推进实施等具体工作,同时县政府还与县水利局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将水利建设管理纳入了全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项目建设资金方面,县政府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在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方面,县水利局落实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实施广域网考勤,建立台帐、倒排工期,持续加大对施工进度的现场调度,多方面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建章立制,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趋于规范。对于水利工程中长期存在的“重建轻管”现象,我县及时更新出台《关于印发郎溪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郎政办〔2019〕220号)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维护的长效良性运行机制,为确保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提供了资金和制度上的保障。

二、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是对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严格按照批复概算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和未办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问题,县水利局抓紧时间及时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今后严格按批复初设要求实施,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政策落到实处,及时组织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二是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扣除进度款中的质量保证金问题,县水利局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将未扣除质量保证金全部予以扣除。

三是对于工程价款结算编报不及时问题,县水利局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四是对于实际到位资金核算不准确问题,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相关部门根据省水利厅调整后投资计划,对资金的分配进行调整,保障各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