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5月31日,对郎溪县涛城镇技术管理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涛城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概况
郎溪县涛城镇技术管理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经涛城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实施(2016年第1号)。主要内容包括墙顶面出新、门窗更换、木地板铺设、水电改造、墙体拆除、卫生洁具安装及其他零星改造等装饰装修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8.76万元。
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南京溧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京天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即合同价)为1.20万元。
工程施工: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阜阳市鸿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即合同价)为93.82万元,清单计价,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于2016年4月6日开工,2016年6月14日竣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124.72万元。
二、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审投发(1996)105号文附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工程多计的工程造价23.85万元,应从所报审结算造价中予以核减扣除。
(二)该工程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建议以后类似工程在招标前要准确核定工程量;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变更,业主、监理要认真审核并及时进行签证,同时附现场测量记录和图片影像资料等辅助资料,确保竣工结算资料能准确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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