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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107-0001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1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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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1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06
郎溪县2021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6 10:16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振兴花木产业 发展美丽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020〕16号),大力推进主导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全县新增苗木花卉种植面积0.14万亩,建设相关生产设施3万平方米,基础设施0.1万亩,建设综合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各1座;年综合产值达15亿元,亩均产值超过1万元,林农人均增收1000元/年。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1.发展种植基地。一是以建平镇、十字镇、新发镇和建平大道沿线等适宜发展区域为主,其他镇作为补充,2021年全年新增苗木花卉种植面积0.14万亩。单个小班起始面积30亩以上,由各镇自然资源规划所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后统计上报,县级主管部门整合项目、综合平衡后提出奖补对象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花木办”)审批同意后兑现奖补政策(当年纳入县级及以上林业项目补助的不再重复奖补);二是创建苗木花卉种植示范基地9个。以小班为基础,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其中当年新建面积50亩以上,基地布局合理、林分质量高、示范效果好,长年吸纳困难群众务工的优先予以安排。各镇择优推荐1-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同等条件下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先),由牵头单位于2021年11月组织现场验收、打分评优,推荐奖补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县“花木办”审批同意后兑现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发展苗木花卉生产设施。新建超过2000平方米(含)连幢温控大棚,用于室内花卉(盆栽、鲜切花类等)生产的,经自主申报、属地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县“花木办”审批同意后,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3.建设基础设施。一是露地苗木花卉基地安装节水灌溉设施超过30亩(含)的,经自主申报、属地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初验、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县“花木办”审批同意后,给予一定补贴。二是设施苗木花卉生产基地(温室、连栋大棚等)安装智能化肥水管理系统、节水灌溉设施1000(含)以上的经自主申报、属地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初验、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县“花木办”审批同意后,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镇政府〕

(二)建设交易市场,拓展销售渠道

2021年分别兴建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各1座。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所在镇镇政府〕

(三)发展产业新业态,拓展产业增长点

1.举办苗木花卉展。支持鼓励社会经营主体举办苗木花卉展示展览活动,并给予政策奖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

2.打造“两香家庭”。 根据《关于印发<郎溪县2021年“两香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文明〔2021〕3号),以“花香庭院、书香人家”为目标,在城区(物管小区)居户中,开展第二届“两香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多种花、多养花,多读书、读好书,逐步实现城区家庭“花香书香满溢”的文明景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协助单位:各镇政府、县住建局〕

(四)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开展技术和经营培训

整合现有技术力量,加强业内交流;邀请专家学者,面向苗木花卉从业人员开办专业技术培训,2021年完成培训400人次、考察参观7批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协助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经信局〕

(五)加强品牌创建,提高附加价值

建设郎溪花木信息网(PC+手机),开通“郎溪花木”两微一抖,组织开展“郎溪花木”品牌线上线下有奖互动推广活动,县融媒体中心(县广电台)按镇分别制作9条“振兴花木产业 发展美丽经济”专题报导,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展会4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协助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广电台)、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做好相关工作;各镇要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和项目支持。有关部门和各镇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渠道增加苗木花卉产业投入,助推产业振兴工作。各类资金要重点保障苗木花卉产业品牌打造和基地建设、市场开拓、苗木花卉机械购置等方面。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全职、兼职、挂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市场运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专兼职产业经纪人;对苗木花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和经营培训,选派专业技术干部定点联系5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四)建立奖励机制。对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镇,给予重点扶持;对带动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和林农、花农脱贫贡献突出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郎溪县2021年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奖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