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郎溪县城南乡城南路59号院内,证号:皖(2019)郎溪县不动产权第001488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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