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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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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95382012R/202103-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1年3月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2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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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103-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1年3月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2
发布日期: 2021-03-02
2021年3月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
发布时间:2021-03-02 14:49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强制措施)

郎市监罚〔2021〕 4号

郎溪县恒通塑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塑料管材案

郎溪县恒通塑业有限公司

91341821697382509H

钱文胜

2020年9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委托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对郎溪县恒通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工程排水用PVC-U管材进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2020年9月30日,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2020)GSJ-033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1月30日我局收到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宣国抽通〔2020〕39号)。2020年12月14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自动履行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