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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102-00091
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检查问题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通知 文号: 郎安办〔2021〕15号
生成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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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检查问题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通知
文号: 郎安办〔2021〕15号
生成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2-24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10:4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细则的通知郎安〔20211号)、《关于下发202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202037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考核单位

建平镇、十字镇涛城镇、梅渚镇、新发镇、毕桥镇、飞鲤镇、凌笪乡、姚村乡、郎溪经济开发区。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粮储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气象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管大队、县供电公司。

二、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县安委会成立2个考核组,分别负责考核乡镇(开发区)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考核时间既日起开始,截止至3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一)对乡镇(开发区)考核

一是实地核查。考核组将根据考核细则内容,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抽查。二是查看文件和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三是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对县直单位考核

一是集中考核。被考核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于226日前送至县应急局会议室(中港东路写字楼714室)集中考核。二是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细则》的要求,分类逐项准备好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并于3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安办。

(二)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细致按照《考核细则》和其他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工作。

(三)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一切就简。

(四)考核组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督促整改。

 

 

 

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