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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462M/202101-00032
组配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意见
名称: 郎溪县水利局关于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业指导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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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462M/202101-00032
组配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意见
名称: 郎溪县水利局关于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业指导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08
郎溪县水利局关于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业指导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1-08 08:58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局报《关于请求审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函》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审查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现提出如下行业指导意见:

    一、区域概况

    (一)本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3813hm2,其中主区规划面积2098hm2,十字园规划面积1140hm2,梅渚园规划面积286hm2,新发园规划面积108hm2,定埠港规划面积181hm2,是郎溪经济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根据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用途,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主要由主区、十字、梅渚、新发及定埠港五个一级分区,已建区、在建区及待建区共3个二级分区,建筑用地区、交通用地区、绿地区、水域用地区4个三级分区

  (三)区域评估报告主要采用典型案例分析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计算,具体工程量以后期单体子项目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指导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13平方公里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入驻生产建设单位分别承担各自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区域整体和公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六)入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你局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督促项目开工前报送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三、保障措施

  (一)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有关资金,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科学安排工期,土石方开挖宜避开雨天,临时堆弃土要先拦后弃,堆放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善水土保持监测记录报告工作,发现水土流失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四)定期向我局报告相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接受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和检查。

  特此函复。


                                        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