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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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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17950A/202101-0002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负责人解读】《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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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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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负责人解读】《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1-28
【负责人解读】《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发布时间:2021-01-28 15:17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20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皖退役军人发〔2020〕3号)(以下简称《规则》),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统一完善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体系,全面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体系,将实施体系中的适用规则、实施标准系统整合,提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制定的法律理论水准、拓展标准制定的参照体系,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起草过程

本《规则》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主要研究方式包括:一是与浙江省、河南省、上海市等省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横向的比较研究和借鉴;二是与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化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借鉴。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了《规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社会公众意见后,形成《规则》(送审稿),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原则。一是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二是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案件,在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时,适用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三是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四是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应当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对违法行为处罚与否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二)明确处罚标准。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处罚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适用、一般处罚适用、从轻处罚适用。从重处罚适用,可以处以法定处罚幅度内三分之二以上数额的罚款;从轻处罚适用,可以处以法定处罚幅度内三分之一以下数额的罚款;一般处罚适用,可以处以法定处罚幅度内三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以下数额的罚款。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面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