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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512/202101-00040
组配分类: 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民社〔2020〕94号
生成日期: 2021-01-26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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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民社〔2020〕94号
生成日期: 2021-01-26
发布日期: 2021-01-26
关于印发《郎溪县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6 14:48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郎溪县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各社会组织:

经研究,现将《郎溪县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30 日

 

 

郎溪县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县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以郎溪县和岳西县为主要对象,以购买促销贫困群众农产品和服务、发展促进旅游资源、培育提升劳务品质为主要手段,坚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施策,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扶贫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广泛参与、聚集优势、重点突破原则,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综合采取网上营销、商场直销、结对助销、旅游促销、协作展销、劳务推销等方式,多措并举,助力贫困地区扎实开展消费扶贫工作。

(一)电子商务营销。互联网、电子商务类社会组织要依托网商、电商、网络直播等互联网销售平台,积极协助贫困地区推销特色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利用“国家扶贫日”、 “双11”以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时机,精准对接产品供给和消费需求,扩大销售规模。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每年定期到结对帮扶地区举办至少一场扶贫农产品集中推介、订购活动,开展产销对接和线上线下联动促销。

(二)商场超市直销。商贸流通类社会组织要通过搭建各类商场、超市等直销平台,全面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广泛开展“卖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区域性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场所开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引导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等企业或集贸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积极推销贫困地区农产品。

(三)结对帮扶助销。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范围,结合贫困地区特点,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挥对口合作和帮扶作用,建立长期合作共赢的供销关系。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地区产品,优先到对口地区开展活动,优先聘用对口地区员工。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明确一定额度或一定比例,定向采购对口地区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四)旅游带动促销。结合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建设,各相关社会组织积极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乡镇进行对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促进旅游资源消费。引导支持在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特色优势产品销售专区,集中宣传销售特色农产品。帮助培训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康养项目,推动贫困地区以发展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旅游消费扶贫。

(五)劳务就业推销。培育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加强人员就业培训,打造一批职业素养高、市场口碑好的专业化劳务输出品牌。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鼓励会员企业到贫困地区举办招聘会,扩大招工规模,促进贫困地区优质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建设扶贫车间、加工点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阶段划分

(一)筹划展开阶段:2020年8月。

各社会组织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情况,筹划安排年度消费扶贫工作,选定扶贫项目、结对贫困乡镇(贫困户)、签订消费扶贫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标准计划。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15日。

各社会组织按照制定的目标计划和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各类消费扶贫活动。坚持定期联络、问题反馈、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稳步推进年度消费扶贫工作落实。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0年10月下旬以后。

各社会组织在2020年完成帮扶目标基础上适度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抽查检查、工作考核、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参考依据。

(二)建立协同机制。各社会组织可根据特色农产品和乡村旅游资源消费链各环节,与相关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成完整消费渠道和体系,共同推进消费扶贫工作。

(三)及时报送情况。为便于相关社会组织共享利用,共同建立扶贫协作关系,县民政局将不定期通报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工作情况,请各社会组织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