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医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医保局>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制度文件
索引号:
11341722MB16821626/202101-0000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调整郎溪县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1-18
索引号:
11341722MB16821626/202101-0000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调整郎溪县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1-18
关于调整郎溪县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15:14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 溪 县 医 疗 保 障 局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郎医保综〔2020〕26 号
关于调整郎溪县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
加收政策的通知
县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 6 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10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 6 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宣医保秘〔2020〕55 号)文件要求,现调整我县 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对现有价格政策规定的6 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加收项目,加收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调整后价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自 2020文件年 12 月 1 日开始执行。
郎溪县医疗保障局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