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废止《郎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监督办法》的批复
县审计局:
《关于废止<郎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请示》(郎审发〔2020〕6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郎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郎政办秘〔2018〕72号)文件内容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相符,不再适应当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转型,为推动健全完善我县审计有关工作机制,同意将《郎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予以废止。
二、你局要做好对《郎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废止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履行好审计监督本职,切实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实现“三个转变”。
2020年11月1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