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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012-00019
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人〔2020〕53号
生成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0-12-09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17:07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和<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教〔2019〕28号)、《宣城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教人〔2019〕11号)和《关于印发<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教人〔2019〕4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现就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校(园)要成立或调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健全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方案,规范考核程序,公开、公正开展考核工作。

二、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在本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体局。

三、2020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须在本年度职业道德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当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规范性表彰的,或服从组织安排援疆援藏的,学校可作为年度优秀优先推荐;下派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受援学校向派出学校提供其表现情况,表现优秀的教师,派出学校可作为年度优秀优先推荐。

四、各校(园)对2020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查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整改措施。教师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一年来的职业道德表现,重点谈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填写在附件2“职业道德小结”栏)。

五、各校(园)要认真完成《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2019年修订)》(附件1)和《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鉴定表》(附件2)里的考核内容,原始过程材料要收集齐全(备查或复议),一并放入教师个人职业道德档案。教师职业道德情况是进城选聘考试、人员调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岗位聘任和职务晋升等前置审核条件,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档案建设,要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一人一档。

六、各校《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加盖公章)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陈兵阳(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