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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012-00025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安排2020年种猪补贴资金的请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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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安排2020年种猪补贴资金的请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关于安排2020年种猪补贴资金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12-14 15:2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农〔2020155                   

关于安排2020年种猪补贴资金的请示

郎溪县人民政府:

为稳定恢复生猪生产,贯彻落实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稳定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郎政办20204)文件精神,20203-6月我县完成了2020年种猪数量核定工作,全县存栏50头(含50头)以上能繁母猪养猪场存栏能繁母猪1653头,存栏49头(含49头)以下能繁母猪养殖户存栏能繁母猪1097头,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后备母猪663头。经测算,县财政需承担补贴资金37.427万元。特请求县政府安排种猪补贴资金37.427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2020年郎溪县种猪补贴情况说明

202081

(联系人:赵华宝     联系电话:18963705173

2020年郎溪县种猪补贴情况说明

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猪产能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宣农函202018)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郎溪县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2047)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种猪补贴工作。经养猪场(户)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全县存栏50头(含50头)以上能繁母猪养猪场存栏能繁母猪1653头,存栏49头(含49头)以下能繁母猪养殖户存栏能繁母猪1097头,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后备母猪663头。

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稳定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郎政办20204)文件精神,种猪补贴标准为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含50头)的养猪场,按每头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级财政按3:7分担)。存栏49头以下(含49头)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由县财政给予每头100元标准一次性补贴。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后备母猪,县财政给予每头50元标准一次性补贴。

经测算,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含50头)的养猪场县财政需补贴23.142万元(1653*200/*70%);存栏49头(含49头)以下能繁母猪养殖户县财政需补贴10.97万元(1097*100/头);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县财政需补贴3.315万元(663*50/头);三项合计县财政需补贴37.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