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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99T/202012-0002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0年郎溪县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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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0年郎溪县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2020年郎溪县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4 15:1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及《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郎政办20204)要求,做好全县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工作,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对存栏49头以下(含49头)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后备母猪给予补贴,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全县存栏49头以下(含49头)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后备母猪给予一次性补贴。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已配种带孕、能够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外二元能繁母猪体重至少120公斤以上,地方品种能繁母猪体重至少50公斤以上)。后备母猪是指被选留后尚未参加配种的母猪,也指青年母猪、雌性猪被选留种用后到它第一次分娩时的猪(外二元后备母猪体重至少80公斤以上,地方品种后备母猪体重至少40公斤以上)。

(二)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每头后备母猪补贴50元。

(三)补贴发放及公示。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形式直接拨付到养殖场(户),并由乡镇政府组织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将养殖户姓名或养殖场名称、能繁母猪、后备母猪存栏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情况在补贴场(户)所在乡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程序

(一)统计核查

1.调查摸底,挂标建档。由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对此次调查统计时存栏49以下(含49头)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后备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填写《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1)和《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附件2)。调查统计结果将作为2020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

调查统计与核实母猪数量期间,养殖场(户)需提供生产记录、饲养记录及影像资料(视频、照片)等母猪产能佐证。对母猪佩带耳标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附件3)。

调查统计人员和养殖场(户)要对调查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保调查统计真实可靠。乡镇政府要对调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汇总审核无误。

2.汇总审核,严格把关。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每个乡镇抽查5户,上报数据不足5户的按实际数量检查),认真审核。对数据明显失实的养殖场(户)进行复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虚报母猪数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养殖场(户),一经查实,取消该养殖场(户)享受补贴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明确时间,及时上报。调查统计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27日。527日下午16时前,各乡镇将填写的《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情况调查统计表》和《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至县农业农村局苏果办公楼11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赵华宝,联系方式:7021941Lxxxmshyj@163.com

(二)强化宣传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对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核查时,同时做好政策宣传,特别是“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政策内容,确保国家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到实处。

附件1.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情况调查统计表

2.2020年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3.郎溪县2020年享受财政补贴的能繁母猪或后备母猪二维码耳标号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