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政策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0-12-07
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0-12-07
郎溪县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7 09:40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一、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目标任务】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积极开展智慧养老示范机构或项目建设工作。

实施内容】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优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

联系人:县民政局 周利俊  咨询电话:7024548

二、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目标任务】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同时,实行应保尽保,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农村低保8433人基本生活。

实施内容】持有郎溪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申请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后,发给《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方式发放低保金。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联系人:县民政局 张云尧  咨询电话:7024403

2、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目标任务】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79人, 2020年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实施内容】具有我县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特困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联系人:县民政局 夏兵龙  咨询电话:7024548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目标任务】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6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保护、发展权益。

实施内容】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450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

联系人:县民政局  周际军 咨询电话:7032304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目标任务】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实施内容对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寻亲服务、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203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联系人:县民政局  夏兵龙  咨询电话:7024548

5、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目标任务】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实施内容4145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四级以上的残疾人给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2721名残疾人,三、四级1424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3569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联系人: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70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