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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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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86515750P/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城管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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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86515750P/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城管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郎溪县城管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11-17 16:30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职能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实施部门 联系电话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标准规范。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二)负责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业务和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以及(含中转站)县级管理的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验收和移交以及日常运行管理。
(六)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管理。
(七)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以及城市户外广告和各类宣传品设置、悬挂张贴的管理。
(八)负责牵头城区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运输秩序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十)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住建、环保、公安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全县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或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一)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市容劝导、道路停车收费等管理作业市场化。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参与应急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
(十四)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1.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拟订综合性文件、报告。
3.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基建、应急、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4.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处罚票据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5.负责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卫管理等专项资金的管理。
6.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统一配备管理。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8.负责干部人事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9.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和工资管理等工作。
10.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1.牵头实施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扶贫工作。
1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工作。
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7011400
2 1.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法制研究,提出执法建议,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咨询服务和本局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
4.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及法制、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6.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办理、年审及监管工作。
7.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和重大案件备案报备工作。
8.负责行政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9.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工作。
政策法规股 7011226
3 1.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闻发布以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4.承担局微信公众号及其它新媒体日常运行及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5.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分析和办理工作。
宣传教育股 7031501
4 1.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规划、计划实施等情况进行督查。
2.负责监督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队容风纪、工作效能等方面工作。
3.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城管监督股 7013132
5 1.负责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行业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责任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4.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渣土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城市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7024000
6  1.行使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在城市规划区行使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级机构) 7031509
7 1.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巷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各经营门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管理;
4.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违规的监督查处;
5.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监管工作;
6.负责城区生活垃圾规费征收工作;
7.负责城区公厕管理和道路洒水工作;
8.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所(二级机构) 7014208
8 1.负责研定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定与数字城管相配套的监督与评分办法。
2.负责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受理县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并负责审核立案、协调调度、派遣督办。
4.负责对城市管理信息员队伍实施业务管理。
5.对县级部门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核查、考核评比等。
6.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二级机构) 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