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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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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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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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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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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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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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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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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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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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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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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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县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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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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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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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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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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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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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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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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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县双拥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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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褒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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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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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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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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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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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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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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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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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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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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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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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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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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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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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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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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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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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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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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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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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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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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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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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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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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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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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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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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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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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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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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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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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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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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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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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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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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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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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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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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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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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褒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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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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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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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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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褒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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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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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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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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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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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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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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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督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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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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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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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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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岗位考评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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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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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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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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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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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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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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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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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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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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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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