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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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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30P/202204-00010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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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30P/20220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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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4-01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2-04-01 15:10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工作职能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实施部门

联系电话

(一)结合本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检查督办,牵头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宣传、对外联络、行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1

结合本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检查督办,牵头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宣传、对外联络、行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办公室

0563-7021484

(二)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2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综合一科

0563-7016717

(三)负责承担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园林以及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

3

负责承担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园林以及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

综合二科

0563-7016717

(四)负责全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统计及有关房地产的科技开发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项目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及相关部门的移交等工作)、合同管理及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的建设监察。

4

负责全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统计及有关房地产的科技开发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项目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及相关部门的移交等工作)、合同管理及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的建设监察。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拟定全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5

配合社区等多部门对城核心区内农民建房进行现场勘查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6

负责解释和处理遗留房改问题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7

负责按月计提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8

宣传、执行住房保障及房改政策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9

住房保障实施工作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0

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三)负责全房地产产权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11

承办新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2

新建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设立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3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4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6

组织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7

存量房屋交易管理(买卖挂牌、网签备案、转让、抵押权设立)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8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19

新建商品房转让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20

产权产籍档案管理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21

房地产经纪场管理

房管中心

0563-7028651

(四)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22

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征收中心

0563-7023991

(五)拟定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区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供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路灯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勘察和政工程测量工作。

23

负责住建局管辖的城道路、桥梁等政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养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城道路审批并督促、检查、验收挖掘城道路的修复等工作。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24

负责新建、改(扩)建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景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等。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25

指导供水、排水工作,负责排水防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安全检查等工作;参与排水防涝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工作等。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26

贯彻国家、省城镇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城镇燃气管理的具体规定。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27

负责城区公园、广场、街头游园、道路绿化管理养护工作。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28

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指导城乡园林绿化建设。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29

参与城市应急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

市政园林中心

0563-7014112

(六)监督管理全建筑场、规范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场,监督管理建筑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

30

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地方标准。

建管中心

0563-4037056

31

承担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建管中心

0563-4037056

32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管中心

0563-4037056

33

负责全建筑场主体资质和人员动态管理、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场行为。

建管中心

0563-4037056

34

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建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建设标准推广应用等工作

建管中心

0563-4037056

(十一)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制定防空袭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和训练工作;拟订防空通信、警报网、防空指挥所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地图资料的保管及其标绘;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平战结合转换方案和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参与指导城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对城和重要目标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5

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制定防空袭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和训练工作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36

拟订防空通信、警报网、防空指挥所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37

协助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38

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指导发放防空警报和人防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39

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平战结合转换方案和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30

参与指导城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31

对城和重要目标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三科

0563-7026116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及上级有关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县发展的供水规划;负责对城市供水开户、水表抄收,水费交纳,违章用水进行服务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对供水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供水安全生产、水质内部监督检测,保障供水区域内居民生活等用水安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2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及上级有关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县发展的供水规划;负责对城市供水开户、水表抄收,水费交纳,违章用水进行服务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对供水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供水安全生产、水质内部监督检测,保障供水区域内居民生活等用水安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自来水总公司

0563-702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