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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9159667/202007-00030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文号: 郎应急〔2020〕52号
生成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7-28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支持各地防汛抗洪抢险,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721号)并结合你地防汛抗洪抢险投入,经商财政局并报县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具体金额见附件: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

二、此批款项的分配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规定,救灾资金管理遵循民生优先、体现时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三、此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各地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安排使用情况和相关资料报县应急局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所。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分乡镇)

2. 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020年7月24日

 

 

 

 

 

 

 

 

 

抄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