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经开区(皖苏产业合作园区)管委会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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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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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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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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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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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效能建设,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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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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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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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巡察工作,监督推动省委巡视及市委、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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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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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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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文件、工作报告、重要会议文稿等综合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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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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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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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件、信函、电报的收发、登记、传送、分转、督办、核稿、缮印工作;负责印章、介绍信的妥善保管与使用;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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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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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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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公务接待,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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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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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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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开发区门户网站、局域网、协同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的更新、维护、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和督办“政民互动”“县长热线”等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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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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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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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人员就餐、办公大楼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和管理、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等行政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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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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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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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做好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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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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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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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含远教电教)、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建平台维护、党内统计等日常党务工作;负责非公党建工作和党建指导员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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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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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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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做好上级对开发区的党建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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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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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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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学习强国的使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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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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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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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党工委有关党建的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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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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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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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考录、高层次人才引进,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相关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出国(境)的政审、工资审核、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在党工委领导下,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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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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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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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统战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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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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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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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和实施开发区招商选资工作目标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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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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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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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招商选资信息收集、客商联络、资料整理及建档等工作,建立招商项目库、客商资源库、专家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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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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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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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对外合作、招商选资工作,包括投资咨询和项目考察、洽谈、论证、初审及投资环境宣传等工作;策划对外招商及联络,组织各类招商活动;负责签订招商选资合同,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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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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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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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上报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内资项目的统计、分析、申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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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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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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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发区招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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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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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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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入园项目提供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其他涉及投资事宜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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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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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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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项目推进工作,协助入园企业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全程帮办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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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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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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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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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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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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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企业人力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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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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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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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经开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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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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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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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和上报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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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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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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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园区建设等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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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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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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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研究提出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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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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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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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优化整合、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园区合作等工作;牵头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接长三角一体化、“一地六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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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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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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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省级开发区年度综合考核、国家级经开区培育期考核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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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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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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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投产企业服务工作,做好“四送一服”;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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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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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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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企业培育工作。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品牌建设、上市、科技成果转化等,组织企业开展各类项目的申报、审核及项目资金支持、绩效评价、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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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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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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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督促开发区企业按时完成工业、投资等报表的联网直报工作;负责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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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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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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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企业进出口贸易和对外开放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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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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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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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统计工作。对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基本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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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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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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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各项大型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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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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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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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发区发展规划、总规、控规、各类专项规划、重点地段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评议审查、上报审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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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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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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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发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评审、报批及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入园项目的规划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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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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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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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发区重大、重点项目的选址论证、用地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工作和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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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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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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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查入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一书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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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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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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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各类报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规划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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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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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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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公用公益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实施协调与指导;负责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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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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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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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开发区道路、排水、园林、绿化、路灯及综合配套等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开发区工业、公益项目的临时用水电及供电、供水等杆管线迁改、掘路审批工作(含拉管证明);负责开发区城市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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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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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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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建设工程市政绿化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开发区黑臭水体治理(含雨污水管网检测与整改)和企业市政雨污水管网规划核实验收维护;负责建设档案管理和综合利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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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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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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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等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开发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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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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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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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编制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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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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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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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房屋征收安置、青苗、水面、基础设施等补偿标准,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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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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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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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已征未供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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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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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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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牵头办理有关信访案件;负责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资料收集、摸排上报工作;负责征迁过程中的矛盾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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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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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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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防汛抗旱、疫情防控、民政双拥、法治宣传、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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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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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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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劳动监察投诉受理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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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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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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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接非行政执法类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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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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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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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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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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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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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助县直有关部门或依授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水利(水务)、工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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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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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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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市貌等专项整治活动和重大市容保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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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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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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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各类建设行为的巡查和管理,组织开发区拆违、禁违工作;负责开发区各类渣土运输、乱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执法办案及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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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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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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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道路清洁保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开发区安置区、路灯、广告牌等各类公共设施及闲置企业的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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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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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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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接行政执法类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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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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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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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管委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部审计工作,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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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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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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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委会及监督所属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责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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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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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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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委会及所属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结算审核,工程重大造价变更的预算审核和签证审核,工程合同的造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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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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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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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起草、审核开发区各类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书,对外投资或担保等有关经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过程的审查、监督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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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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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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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开发区法律事务,及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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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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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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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做好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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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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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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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统筹开发区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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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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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各部门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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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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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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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各部门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抽查复核,汇总、统计、发布、通报开发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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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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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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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下属国有公司日常和年度考核的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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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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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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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发区职能部门做好上级部门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及目标任务在十字园区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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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园区
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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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十字园区入园项目、投产企业日常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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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园区
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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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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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人对接主园区各业务部门,按照招商选资、项目推进、企业培育、项目申报、“四送一服”、统计、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非公党建及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实际情况,协调配合做好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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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园区
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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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63-737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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