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与扬尘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行为,夯实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管理要求,结合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自2020年6月22日-6月24日组织开展了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分别从企业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两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对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等混凝土主材进行了抽样检测。从检查情况上看,整体水平较以前有所提升,大部分企业配备了保证混凝土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生产设备和试验仪器,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了相应的扬尘防治制度,各企业除尘抑尘设备设施、废水废渣处理、车辆管理、厂区封闭等情况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能够做到扬尘防治工作保持常态化及动态化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方面
1.部分企业所抽检砂样经检测含泥量指标不符合混凝土用砂标准或限制配制C30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2.部分企业未提供仪器设备维护记录、部分企业用人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3.个别企业实验室人员配备不足、实验室主任没有相应资历证明。
(二)扬尘防治方面
1.大部分企业厂区在线粉尘监测系统不正常监测。
2.部分企业料场未设置封闭式大门、料场抑尘设施(喷淋)有个别堵塞或水管破裂,影响抑尘效果、传送带有局部破损或未完全封闭、整改意识淡薄。
3.个别企业运输车尾部防滴漏斗安装不规范。
三、处理意见
为突出监管手段多样化,实行差异化管理,针对此次检查、复查情况,结合日常巡查等综合评定,对全县九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做如下决定:
1.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方面综合评定较好的企业:郎溪金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郎溪华发砼业有限公司、郎溪宇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2.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方面综合评定中等的企业:宣城市华茂建材有限公司、郎溪县天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郎溪县中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郎溪恒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3.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方面综合评定差的企业:郎溪鸿翔建材有限公司、郎溪新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落实企业责任,确保检查有效果,整改有成效。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产品质量及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原材料、实验室管理、运输等环节控制,保持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方式,对砂含泥量指标不合格等问题整改不力、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限产、停产和吊销资质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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