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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010-0008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建立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郎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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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010-0008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建立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郎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关于建立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09:54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金〔20202


关于建立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建立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制度和部门例会制度,现将《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制度》和《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部门例会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5日

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

行业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

2.指导协调。指导协调县域内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摸排、清理等工作。指导协调跨区域、跨部门重点难点问题。

3.分析研判。分析研判全县金融领域主要风险点和风险形势,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银行保险领域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领域风险、民间借贷风险等,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识别、早介入、早处置,争取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预防打击。预防和打击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重点预防打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5.督查检查。督查指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6.完成其他事项。

二、参会成员

专题会议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或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各乡镇、郎溪经济开发区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会。

三、工作要求

()定期召开会议。专题会议原则上按季度召开,此外发现重大风险随时召开。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提交上会议题,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部署相关工作。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有力开展防范、摸排、清理、整治等各项工作,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

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

行业专项整治部门例会制度

一、工作职责

1.落实政策。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并提出工作推进计划与措施。

2.对接信息。各成员单位树立积极作为,及时收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举报线索,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明细台账,摸清风险底数,搞清问题脉络,深挖黑恶根源。对相关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及时研判,主动出击,依法处置。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移送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过程中排查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金融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3.专项部署。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以及行业主(监)管工作职责,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严格执法、现场检查,摸清风险隐患,全方位打击地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4.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宣传效能,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金融政策宣传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通过不断拓展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提升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防控风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强化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防范处置突出风险点。加大涉众型经济领域信访维稳信息摸排、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力度,切实提高和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密切关注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对小贷、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现场及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6.重大风险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二、参会成员

部门例会由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各乡镇、郎溪经济开发区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不定期召开会议。部门例会原则上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不定期召开,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监测预警。监测分析区域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风险状况,研究全县经济金融运行形势。提出促进全县金融业稳定发展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建议措施,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对可疑线索加强追踪研判

()排查风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