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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57F/202403-0003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开制度】郎溪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回应关关切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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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开制度】郎溪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回应关关切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公开制度】郎溪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回应关关切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7 14:36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27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建立由局办公室、职能股室参加的政务舆情回应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重大网络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的监督、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收集重点。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统计部门提出的利益诉求、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部门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

第三条 收集范围。重点收集县内外主要网站、新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涉及本县政务舆情信息。

第四条 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和源头处置原则;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五条 收集时间节点。县局办公室要明确工作人员每天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及新媒体涉及县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

第六条 分析研判。县局办公室要根据政务舆情内容、公众反应、跟帖情况、媒体介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判,研究制定对策,并负责安排网评员予以合理引导,掌握舆论主动权。

第七条 应对处置。对涉及相关部门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要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同时抄送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网宣部门。

相关职能部门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相关职能股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涉事职能股室要迅速主动与县局办公室核实衔接后,由局办公室报县网宣办,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对县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第八条 及时回应。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各相关职能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回复,并链接到出现舆情的网站或论坛;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须报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会商审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统一发布。

第九条 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第十条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郎溪县统计局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