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渚镇“生态美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行垃圾分类,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良好社会风尚形成。按照《郎溪县“生态美超市”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4个村开展“生态美超市”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为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增强群众垃圾分类处理意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群众参与、社会共治,实现变理念、变机制、变环境“三变”目标,让梅渚大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二、运行模式
通过垃圾整治“变末端清理为源头减量、变被动保护为主动参与、变利益驱动为自觉行为”,进一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生态美超市”采用积分兑换的形式进行,坚持人人参与,将村民日常收集的生活垃圾分类登记积分,根据兑换办法、标准进行实物兑换。
三、重点任务
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广泛发动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采取“积分换物”等方式,将“生态美超市”建设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理的中转平台;便民惠农的服务平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常态化学习传播平台,在全镇4个已建成的美丽乡村中心村为重点进行先行试点。各中心村分别设立“生态美超市”。村民以户为单位在所在村申请开户,需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一经开户即成为“生态美超市”的会员。
(一)规范建设标准。按照人口相对集中、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由镇依托现有村资源设立“生态美超市”农村超市方式,在村委会附近农村超市旁合理安排场地,科学设置“生态美超市”,内设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分类垃圾回收和积分兑换等功能区域,并悬挂统一设计的标识标牌,规范建立账簿,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各村每个超市由村自行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监管维护。
(二)规范运营机制。“生态美超市”原则上每半月开放一次,具体时间由各乡村确定。
1.实行超市会员制。辖区内群众以户为单位,为每户建立“绿色账户”,发放积分兑换卡,“绿色账户”作为辖区群众储蓄积分、兑换物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及享受“生态红利”的凭证。
2.实行积分管理制。积分可即时换物、可零存整取、可转赠他人。积分获取途径:村民日常生活产生的不易降解和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生活垃圾,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根据兑换办法、兑换标准可获得相应积分;门前三包、庭院美化、志愿服务、好人好事、捐资援灾、义务献血、见义勇为、助老扶残、乡风文明等行为可作为加分项目。农村党员及村干部参与“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获得积分,按比例转化成“绿色账户”积分。对存在不文明行为的村民,可以相应扣减“绿色账户”积分给予惩诫。
3.实行评选奖励制。各村可依据会员积分等情况,开展季度“生态美之星”、年度“生态卫士”、累计积分金、银、铜牌会员评选工作。每季度统计积分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为本季度的“生态美之星”,季度“生态美之星” 不分等次,经公示后给予一定“生态美红包”奖励。每年度统计积分情况,依次取前6名为本年度的“生态卫士”,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经公示后给予一定“生态美红包”奖励。设立超市会员金、银、铜牌制度,根据累计积分数量确定不同等级会员(金牌会员≥1000分;银牌会员≥800 分;铜牌会员≥500分),经公示后享受不同等级“生态美红包” 奖励,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
4.实行物品兑换制。采取在村委会就近现有超市设立“生态美超市”的村,在超市设立好积分兑换目录,各村安排人员负责超市兑换物品日常管理,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并定期开展村民凭“绿色账户”上的积分兑换物品工作。采取指定现有超市、便民服务中心爱心银行进行积分兑换的各村要做好与商户的协商,加强日常管理,村民凭“绿色账户”上的积分兑换物品,超市根据村民兑换情况定期与村进行货币化转变。鼓励企业或者民间资本投资购置共享农用器具投放“生态美超市”,供村民凭“绿色账户”上的积分共享农业器具。对于村民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合理设立分点或实行流动兑换点等形式,方便群众办理兑换业务,提高“生态美超市”生态效益覆盖面。
(三)完善生态文明宣教机制。依托“生态美超市”人气集聚优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主题精准化、对象大众化、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倡导乡风文明,推进百村善治。结合党员活动日,充分发动党员、村居干部做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发挥村居两委班子和党员的率先示范作用。开展“十星清洁户”、“美丽庭院”、“两香家庭”创建,积极引导村民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清理整治,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将生态美纳入家风家训,利用兑换开放日、“6.5”环境日等时间节点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图片展、小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等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五)落实垃圾处理机制。加快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建设, 配备前端收贮、全密封转运等设施,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设有“生态美超市”的村通过设置分类垃圾箱(桶)、加大垃圾分类回收知识宣传力度等途径,从源头上把好垃圾分类回收关口。回收物需分类存放,可回收物品由各乡镇组织废品收购企业进行回收,回收物出售所得资金全额返补生态美超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生态美超市”建设工作,村两委负责人要切实负责,亲自部署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村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报乡政府备案。
2.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加强对“生态美超市”的宣传推广,带动更多村民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3.加强工作保障。各村要建立健全“生态美超市”运行机制建设,规范工作职责,要创新工作载体,确保“生态美超市”持续常态推进。实行“政府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集体投入补充”的资金投入模式。镇按照县生态美超市建设实施意见落实经费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超市运行的宣传及舆论引导,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
一:梅渚镇“生态美超市”建设工作领导组
二:生态美超市回收物及兑换标准表
三:“生态美超市”积分奖励标准表(试行)
附件一:
梅渚镇“生态美超市”建设工作领导组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生态美超市”建设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祖华(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爱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潘 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 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青红(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毛世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祥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戴亮亮(副科级领导干部)
成 员:吴海涛(镇党政办主任)
李 伟(镇宣传员)
邱群烈(镇文明村镇建设办主任)
张宏书(镇财政所所长)
朱德喜(黎明村党委书记)
刘 静(大梁村党委书记)
吕建军(定埠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万富(周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明村镇建设办,李祥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生态美超市”建设日常工作。
附件二:
生态美超市回收物及兑换标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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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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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1分(积分)所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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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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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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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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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每次不超过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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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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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l以下饮用瓶(包括塑料及纸质饮用瓶、易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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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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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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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l及以上饮用瓶(包括塑料及纸质饮用瓶、易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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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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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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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壳、一次性纸杯、一次性塑料(纸)饭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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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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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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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及牙刷、儿童玩具等塑料制品
|
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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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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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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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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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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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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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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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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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制品
|
1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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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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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回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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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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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杯(每次不超过5杯)(以228ml的一次性纸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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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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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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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兽药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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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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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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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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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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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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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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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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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积分1分兑换0.5元人民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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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兑换所需积分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兑换所需积分
|
1
|
食用盐
|
2分
|
9
|
洗洁精
|
7分
|
2
|
肥皂
|
6分
|
10
|
毛巾
|
8分
|
3
|
香皂
|
8分
|
11
|
餐巾纸(一袋六包)
|
38分
|
4
|
牙膏
|
7分
|
12
|
卫生纸(一袋十卷)
|
28分
|
5
|
牙刷
|
5分
|
13
|
保鲜膜
|
8分
|
6
|
鸡精
|
8分
|
14
|
保鲜袋
|
12分
|
7
|
洗衣粉
|
7分
|
15
|
垃圾袋
|
8分
|
8
|
洗衣液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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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具体商品及兑换所需积分可进行调整。
附件三:
“生态美超市”积分奖励标准表(试行)
序号
|
类别
|
奖励(转化)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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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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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习强国积分100分
|
1分
|
每次兑换不超1000分,每次兑换需登记,不可重复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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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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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会员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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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达到金牌会员)
30(达到银牌会员)
20(达到铜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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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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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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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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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每年评选为最美庭院的户,每户奖励100分,每年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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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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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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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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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乡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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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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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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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积极参与义务献血活动10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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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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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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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
经乡镇政府认证,见义勇为20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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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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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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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分或300分或200分或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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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选为省(及以上)、市、县、乡级好人或者道德模范依次为600、300、20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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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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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庭、最美婆媳、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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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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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被评选为最美家庭、最美婆媳、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的户,每户奖励200分,每年奖励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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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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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美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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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
每村(社区)每季“生态美之星”不超过3人,200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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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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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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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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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村(社区)每季“生态卫士”不超过6人,300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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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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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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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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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乱倒垃圾、乱堆乱放占用道路等不讲卫生的扣除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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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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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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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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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谣言欺骗村民,影响社会风气的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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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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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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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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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态度恶劣,破坏乡村和谐氛围的每次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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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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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移风易俗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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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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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移风易俗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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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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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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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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