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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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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76R/202007-0004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圩口人员转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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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圩口人员转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圩口人员转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7 09:52 来源:毕桥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保证发生洪水时群众安全转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全镇安全度汛,根据上级有关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总体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防大洪、抢大险、抗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实实搞好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员转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组。

 长:陈  

副组长:程国平          张瑞富

 员:钱凤琴  陈福生  刘国兵  靳立云  夏青阳        

宗小照  袁玉峰  张利民  陶维乔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灾情信息、紧急救助、后勤保障、救灾捐赠、宣传报道等五个小组,在集中安置点启用时发挥作用。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镇民政所、镇农综站等单位组成。承担全镇转移安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将灾情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民政部门,并向转移安置组成员单位通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和帮助措施;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转移安置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队,协助、指导相关村开展转移安置工作。

2.灾情信息组:由镇民政所牵头负责,镇党政办、宣传干事等组成。负责全区灾情的收集上报及发布工作。

3.紧急救助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镇民政所、镇城建办、镇农路办、镇卫计办、镇卫生院、毕桥派出所、相关村等单位组成。负责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各项应急措施的制定与实施,由民政所统计灾情数据,按程序调配救灾储备物资,发放捐赠救灾款物,灾区理赔等,指导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镇民政所、镇卫计办、镇卫生院、毕桥派出所、相关村(社区)等单位组成。镇民政所负责广泛调筹粮、油、饼干、方便面、帐篷等应急物资,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医护保障;制定办公室值班日程,负责办公室运转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

5.救灾捐赠组:由镇民政所牵头负责,镇党政办、镇民政所等单位组成。负责全镇救灾捐赠工作,制定救灾捐赠方案,设立捐赠热线电话,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和公告救灾捐赠款物。

6.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人员负责,及时收集宣传信息,接待新闻单位及记者,组织新闻单位对灾情、救灾工作及捐赠工作进行报道,积极报送宣传新闻材料。

三、受威胁区域群众分布情况

受威胁区域主要为团结圩内中上部十井村和灯塔村部分村民组共535人。具体分布情况为:十井村487人,分别为十房组289人,张村组部分95人,寺村组部分58人,毛板桥组(分上毛板桥、下毛板桥)部分45人;灯塔村陶桥组部分48人。

四、人员转移安置

(一)转移时机

1、当团结圩西大埂水位达11.84米(警戒水位)、预报超过13米(南漪湖保证水位),且天气预报上游仍有强降雨,做好圩内老弱病残等群众转移准备。档案资料、粮食、燃油、燃气、危险品等重要物资根据汛情发展,提前转移到安全地带。

2、当团结圩西大埂水位达13米(南漪湖保证水位)、预报达到13.65米(团结圩保证水位),具备投亲靠友条件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的亲友家中,圩内老弱病残等群众全部转移至集中安置点或亲友家中。

3、当团结圩西大埂水位达13.65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团结圩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全部转移至集中安置点或投亲靠友分散安置。

(二)转移路线

1.十井村:张村、寺村、毛板桥组群众向本村民组地势较高处转移。十房组群众转移从团结圩中轴路到毕飞路再到十井村委会集中安置点或到原毕桥中学集中安置点或投亲靠友分散安置。

2.灯塔村:陶桥组群众转移从团结圩中轴路到汤李村再到涧湾组再到毛蒋路再到灯塔村村部集中安置点或到原毕桥中学集中安置点或投亲靠友分散安置。

)转移时限

当团结圩西大埂水位超过13.65米(团结圩保证水位),但无重大险情时,人员和贵重物品、有毒危化品,一般要求在接到转移指令后24小时内完成。如当团结圩西大埂水位超过13.65米,且继续上涨或出现难以抢护的重大险情,在接到转移指令后应迅速在2个小时内将所有人员就近撤离至圩内高地、堤顶等安全地带,有序转移至安置点。

(四)人员转移责任分工

镇级:转移安置包保总负责人陈鑫,具体十井村十房组、张村、寺村、毛板桥包保镇负责人刘蕾、张瑞富;灯塔村陶桥包保镇负责人程国平、杨帆;安置后勤包保负责人钱凤琴。

村级:1.十井村487人:村总包保责任人为陈以彤和张利民,陈以彤总包保毛板桥、寺村两个村民组,张利民总包保十房组、张村两个村民组。具体包保责任人陆小虎、孟雪文负责张村组、下毛板桥组转移,俞声云负责清查;王秉祥、许道燕负责寺村组转移,许建玲负责清查;任小彤、李凡负责十房组、上毛板桥转移,姜琍琍负责清查。

2.灯塔村48人:村总包保责任人陶维桥,具体包保责任人翟福根、陈世清,秦以兰、程时慧负责清查。

(五)转移安置点

按就近、属地安置的原则,共设3个安置点:原毕桥中学集中安置点;十井村村部集中安置点;灯塔村村部集中安置点。

(六)转移安置点物资准备情况

集中安置点设置床位86个、棉被49床、蚊帐16包、各类衣物142件,应急食品(方便面、矿泉水等)20件,防蚊液、消毒水、急救医药箱等若干,已做好各项消杀工作,保障转移人口生活。

)群众返

当团结圩西大埂站水位降至11.84米以下并继续回落,圩口无险情发生或险情处置稳定、且预报上游近期无强降雨时,毕桥镇防汛指挥所可报请县防指同意后组织群众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