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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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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0W399912/202007-0004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7-23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23 16:56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维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解决2-3岁学龄前儿童托育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就开始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2019年出台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

2019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逐步满足育龄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着力破解婴幼儿托育照护难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补齐托幼短板。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做好郎溪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领导格局和各方支持的良好环境,同时也使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有了依据和遵循,托育服务制度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二是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发展模式。对全县早教机构进行摸排,根据摸排情况统计,县城内现有早教中心18家,各乡镇私立幼儿园也兼收3岁以下幼儿。对照国家及省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寻求与县内早教机构合作,建立了3岁以下托幼照护试点园1家,共同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照护工作。同时在平港社区儿童之家开设亲子课堂,确定1-2名志愿者做引导员,为小区内3岁以下幼儿提供益智、休闲、娱乐场所及相关服务。

三是开展人才培训,稳定从业队伍。开展了4期职业技能初级培训班,累计培训225人,其中育婴员113,母婴护理员60人,保育员52人。在提升我县妇女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的同时,稳定了3岁以下托育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料人员队伍。2020年预计将培训育婴员、护理员、保育员200人左右。

四是规范机构管理,引导健康发展。为逐步开展托幼机构备案工作,规范我县托育机构管理,建立了“郎溪托育机构服务”微信群,组织多部门沟通协调,让托育机构在办理各项证件中少跑冤枉路,同时与县内托育机构建立了“郎溪县托育机构服务群”,对备案工作进行群指导,群内公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对托育机构在办理各项证件中遇到的疑问,随时予以解答和协调、指导。

通过不断地摸索,我县已初步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进了3岁以下幼儿“幼有所育”。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现有早教中心管理,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